配合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政策咨询规范性指引》的颁布,行政暨公职局、法务局及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今(17)日,向各公共部门及实体举行说明会,藉以加深对《指引》的了解,并提升推行成效。
为配合特区推动政策咨询规范化、促进公众参与公共事务,以落实科学决策、建设阳光政府的施政要求,经深入分析研究、参考外地经验及咨询各公共部门及公务人员的意见后,制订了上述《指引》。根据第224号行政长官批示,《指引》于8月16日正式生效,作为各公共部门及实体推行公共政策咨询时的依据。
《指引》主要就特区政府公共政策咨询的推行,订定各项应遵原则作为推行依据。同时,就整个咨询过程的各阶段,包括前期准备、公开推行及总结评估等作出规范指引,并设立相应的统筹机制,加强各咨询活动的规范、统筹及协调,藉以提高政府施政的认受性、合理性,以及政策的质量。
为加深各公共部门及实体对《指引》的了解,行政暨公职局、法务局和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今天下午在旅游活动中心联合举办了说明会,向行政长官办公室及各司长办公室代表、各公共部门及实体的领导及主管人员介绍《指引》的有关内容,以及进行交流及回应相关问题。行政暨公职局未来将继续跟进、检讨及评估《指引》的推行成效,向部门提供支援及协助,并因应实际情况需要,不断完善《指引》的内容。
说明会由行政暨公职局朱伟干局长、法务局梁葆莹代局长和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朱琳琳局长联合主持,约80个公共部门及实体超过200名领导主管及代表人员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