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环保、节能工作,从资源上促进本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运输工务司司长于2009年9月透过批示设立环保与节能基金筹设小组,由环境保护局推进环保与节能基金之筹设工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环境保护局在推进筹设的过程中,曾向相关部门例如港务局、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交通事务局、科技委员会等征询意见。
设立环保与节能基金之目的,是希望资助本澳的商业企业及社会团体购买、更换环保节能产品及设备,以提高其环保能力以及引进环保技术、设备,务求进一步推动环保工作以及环保产业的发展。环境保护局有职责确保配合特区政府推行环境政策的项目、措施及行动,以及研究和建议环境范畴的立法措施。因此,设立环保与节能基金以及有关资助计划,是环境保护局履行其研究和建议环境范畴的立法措施,以至充实《环境纲要法》的其中一项重要任务。
环保与节能基金的启动资金为澳门币2亿元,而“环保、节能产品和设备资助计划”为环保与节能基金设立后的首个资助计划,按照有关行政法规规定,每次申请获批后,可获批给的资助为所购买或更换产品和设备总额的80%,最高资助金额为澳门币50万元,批给资助的申请获批之日起计1年内有关申请人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根据环境保护局的统计资料,目前本澳对于空气污染的投诉个案多数涉及餐饮业及同类场所排出的油烟、气味以及工场或工厂的废气。环境保护局去年已委托科研机构,开展“食肆油烟调查及控制研究”,根据研究结果显示,安装去除油烟设备(例如静电除油烟机)后,其处理效能达到90%或以上,此外,于有利气体扩散的位置设置烟囱能有效减低食肆对附近居民造成的影响。
另一方面,鉴于汽车尾气是本澳主要空气污染源之一,其中柴油车排出的微粒及黑烟对居民健康构成直接影响,近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据邻近及先进地区的经验,柴油车尾气过滤装置能有效降低柴油车的微粒排放,故常作为控制柴油车微粒排放的短期措施,对改善道路空气质素有一定帮助。环境保护局2010年亦进行了“柴油车尾气微粒过滤装置测试研究计划”,综合整个研究测试结果,以及参考相关技术标准,明确了有关处理装置的一般性技术要求及产品性能要求建议。同时根据研究结果,柴油车辆若加装有关处理装置后,微粒的减排成效可达20%至85%。
为此,特区政府期望透过环保与节能基金,鼓励经营较多排放油烟、废气之工商业场所之商业企业(例如餐饮业)加装改善设施,以优化环境质素,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另一方面,亦可用资助形式鼓励柴油车辆加装过滤装置,从而有效控制汽车微粒及黑烟的排放,以改善道路空气质素。同时,为推动构建节水型社会,透过环保与节能基金可资助鼓励社团以至商业企业加装节水设备,对落实节水措施能起积极推动作用。
《环保、节能产品和设备资助计划》行政法规就资助的批给、限额及受益人获资助的条件等具体的执行性事宜作出规范,申请人须向环保与节能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以及附同所需文件向环境保护局提交。至于详细所需文件及手续,环境保护局将会尽快对外公布及讲解,申请所需文件以及表格等资料亦会于基金正式成立后上载至环境保护局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