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特区政府上月公布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新措施,土地工务运输局、法务局、财政局和消费者委员会推出规范“楼花”买卖指引,就楼花买卖合同制订多项基本条款,要求发展商在拟订“楼花”买卖合同时遵守,以进一步保障双方权益;同时,将在土地工务运输局及消费者委员会的网站上设立专页,列出已批草则但尚未发出“入伙纸”的公开发售楼宇资料,以及由发展商定期提交的“楼花”销售数据,提高信息透明度,让市民作出谨慎、理性的判断。有关指引将于下月中正式生效。
配合房地产持续发展新措施
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的新措施包括:建议在规定期限内移转用作居住用途的不动产交易征收特别印花税、进一步收紧“楼花”贷款比率上限、规范“楼花”买卖的指引及措施,以及加强打击逃漏财产移转印花税等不规则行为。
其中,在规范“楼花”买卖的指引及措施方面,由于“楼花”属预售产品,买家未能透过实地参观了解所购置楼宇的实际状况;为进一步保障买卖双方权益,指引的措施之一是深化 “楼花”买卖合同的内容,在合同中增加更多对该在建楼宇及预售单位状况的描述,并更清晰买卖双方履行合同的责任。
土地工务运输局、法务局、财政局和消费者委员会经研究分析后,将现时由消费者委员会向 “诚信店”提供的“不动产预约买卖合同蓝本”加以优化,一同订出“楼花”买卖合同基本条款,要求发展商在拟订“楼花”买卖合同时,除一般买卖双方的身份资料及联系方式外,还要列明在建楼宇的基本状况(如土地位置、面积、性质)、预售单位的基本状况(如预售单位的位置、用途、层高、实用面积、楼宇共同部分的分摊面积)、在建楼宇及预售单位的基本建筑用料(如楼宇的外墙、大堂;单位的地面、墙身等用料)、购买预售单位的付款方式、在建楼宇的预计交付时间、在建楼宇的公共和社会设施、楼宇入伙后的前期物业管理和保养责任等多项资料,以及合同的违约责任和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专页列楼花资料增信息透明
至于第二项措施,是由土地工务运输局及消费者委员会在网站上设立专页,陆续上载已批草则但尚未发出“入伙纸”的公开发售楼宇资料(未获批的计划则因资料不确定而不会上载于网页内),当中包括楼宇的座数、层数;单位、车位数量及工程审批进度等,让市民更清晰了解欲购置的“楼花”状况。而第三项措施则是要求发展商定期提交已售出“楼花”的数量,有关资料将一并上载土地工务运输局和消费者委员会专页,并抄送财政局;财政局会将有关数据与发展商提供的报税资料比对核实,加强监督,避免出现逃漏税行为。
上述指引将于6月15日正式生效,“楼花”买卖合同基本条款可于土地工务运输局及消费者委员会网站内下载。另一方面,政府会加快规范“楼花”买卖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有关法律在完成咨询后,将尽快进入立法程序,以利日后全面规范“楼花”的买卖。
政府办介绍会听取业界意见
为让业界了解规范“楼花”买卖指引,政府今日(5月25日)下午假房屋局多功能室合办介绍会,法务局局长张永春、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陈宝霞、财政局副局长容光亮、消费者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黄翰宁及土地工务运输局城市建设厅厅长陈荣喜等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