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出版法》与《视听广播法》之民意调查及分析研究服务的公开招标已于5月3日截标,新闻局收到两份标书,并于今(5)日上午举行开标会议。经开标委员会的审议和确认,两份标书均获接纳。
两份标书分别由易研方案(澳门)有限公司和澳门大学提交,投标金额和服务期分别为:易研方案(澳门)有限公司提交的服务标书,投标金额为澳门元3,545,000.00,服务期限为1年;澳门大学提交的服务标书,投标金额为澳门元497, 640.00,服务期限为7个月。
新闻局评标委员会将按程序举行会议,审议各标书内容,甄选最优方案,并于90日内公布结果。
根据《承投规则》,由于该项目之服务成果将作为特区政府就下一阶段草拟《出版法》与《视听广播法》修改文本的重要参考依据,故必需符合以下要求:
1. 调查对象需广泛全面,尤需包括传媒界别;
2. 建议的民意调查方式需透过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 开展该项目的民意调查需在充分和全面的研究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4. 研究报告以官方语言中文(须提交葡文或英文译本)或葡文撰写(须提交中文译本),并提供打印文本及电子文檔。
根据《招标公告》和《招标方案》,投标书审议标准包括:
a) 投标人所建议之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所建议之民意调查方式、调查对象等最高可占50%;
b) 投标人具有与此招标项目的相符之经验,负责此项目之团队的经验,以及其他方面的突出表现,最高可占30%;
c) 投标人建议的服务价格,最高可占20%。服务将判给予能提供最佳条件的投标者,即使其服务价格并非最低价。
继完成第一阶段第一环节由学术单位开展的关于修改《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修订方向文献研究后,新闻局透过公开招标,甄选合适单位,以广泛、客观和科学的方式,进行有关修改《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的民意调查、收集、处理及分析工作,务求反映传媒和社会大众对修法的意见,供下一阶段修订法律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