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局邀请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承办短期食物补助服务,有意申请的机构可参阅章程细则,并于本年6月8日至9日递交申请所需文件。
澳门特区政府关注近年物价不断上涨,对居民生活素质构成影响,本年度施政工作,以「短期食物补助服务」(下称「服务」)作为扶助弱势社群的一项援助措施。为扩大「服务」的社区互助网络,发挥社会援助效益,彰显社区关怀,社会工作局(下称“社工局”)将公开邀请本澳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递交承办是项服务之计划。
凡依法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及登记的社团法人;以非营利的方式向公众提供社会服务;且具三年或以上获社工局发放经常性财政资助营运的社会服务机构,均符合申请资格,至于具体的申请事项请参阅本月5日公布的章程细则,与此同时,有意承办的机构有责任出席说明会,详细了解服务方案、申请指引以及遴选程序等。
社工局将于6月8日至9日接受合资格的机构提交申请文件,同时,按照章程的评选准则作出甄选,有关结果经特区政府批准,委托一间机构承办服务。按照五月二十九日第22/95/M号法令规定,社工局与承办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向其提供财政资助,以开展有关的服务。
如申请承办的机构欲参加说明会,请填妥章程中的报名表格,以书面方式送交社工局总部(澳门西坟马路六号),或传真至28357934,而有关查询请致电8399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