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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与部分私校教师交流听取意见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2011-04-28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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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暨青年局局长梁励、副局长老柏生和郭小丽以及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惠程勇顾问于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在教青局一楼仲尼堂与五十多位私校教师见面交流,参加会面的还有本澳学者黄素君、林发钦和陈志峰。两个小时的交流在坦诚的气氛中进行,教青局认真听取了教师们对政府教育政策以及澳门教育现况等多方面的意见。

教师们表示非常关心“私框”的立法进程以及法规在第二次咨询后的修订,希望法规能尽快实施。教青局表示正全力推进立法工作。

教师们还关注公、私校之间以及不同私校间教师薪酬的差距,认同政府过去为改善教师待遇而所作出的努力。但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办学实体和学校的监管,督促学校善用公帑;同时希望政府增加教育拨款中教师津贴的比例。

教青局表示,澳门现在私校与政府的关系是历史形成的结果,公、私校的薪酬和年资奖金制度不同,私校享有办学自主权是“基本法” 的明确规定,但所有私立学校的确有责任善用政府投入的所有资源。“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和“私框”在监管方面有明显加强,如要求办学实体设立校董会,规定教学人员薪酬及公积金的支出须达到学校“固定及长期收入”的70%或以上,学校须对教师的超时工作和授课及“跨日工作”作出补偿,以及设立公积金制度等。

黄素君回顾说,政府自1993年起即建立了监管及审核私校会计账目的机制,她同时提醒大家在加强私校监管与办学自主之间要考虑适当平衡。梁励局长也表示,教青局对2007/2008财政年度会计帐目中教学人员薪酬偏低的18间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发出改善教学人员待遇的建议,并约见了部分学校的办学实体负责人及校长,其中15间在次年有改善。

林发钦认为会面有实际成效,陈志峰则希望以后多作沟通。梁励局长和老柏生副局长最后表示,教青局新的领导班子将努力加强与前线教师的沟通,以后会考虑举办类似的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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