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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4至6月豁免全体社屋租户租金

房屋局
2011-04-26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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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纾缓弱势社群面对通胀而增加的经济压力,特区政府延续豁免全体社会房屋之租户3个月租金,由本年4月至6月,共6,000多个租住家团受惠。

政府于2011年1至3月豁免全体社屋租户租金,并于4至6月延续该项措施,以纾缓社屋租户的经济压力。社屋的铺位仍需按月缴交租金。

房屋局于2011年4月至6月继续豁免社屋租户租金,涉及6,000多个租住家团。局方亦会以手机短讯,并在各社屋大楼及房屋局张贴通告通知全体社屋租户有关豁免租金之事宜。

另外,特区政府已于4月11日在特区政府公报中刊登第74/2011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新的社会房屋租金计算方式,其中分为四个级别,社屋租金调整自本年7月1日起生效。房屋局已陆续发函通知全部租户按新法调整之租金,并告知在新法生效日开始缴交之新租金金额;稍后将在网上设置计算程式,以便租户输入家团人数及每月总收入以得知新租金。

详情可致电房屋局热线2859 4875查询,或浏览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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