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增加无胶袋日次数 本月起定为18及28两天
消费者委员会
2011-04-08 15:23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消费者委员会倡议的「无胶袋日」,今年四月份起由每月一天增加为18日及28日两天,该会呼吁市民及商号积极响应外,日常出外购物时亦能够自备环保购物袋。

为推动消费者减少使用塑胶袋,消委会2008年初举办「每月28号无胶袋日」,发动「加盟商号」「诚信店」;尤其要求超市办馆的零售业共同参与,于每月的28日不提供塑胶袋给消费者,消委会早前就消费者及参与商号对「无胶袋日」活动的意见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根据该调查显示,「每月28号无胶袋日」活动实施以来,部分超市办馆的塑胶袋消耗量有所下降,部分消费者亦表示自备环保购物袋已成为他们其中一种生活习惯。同一调查亦反映,无论是消费者或超市办馆负责人的意见,均认同「无胶袋日」是达到环保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并赞成增加每月一天的「无胶袋日」次数。

消委会完成以上问卷调查的意见后,认为已有一定条件逐步增加「无胶袋日」的次数,为此,消委会本年初已进行宣传工作,并公布由本年四月份起,将「无胶袋日」增加至两天,将18日也列入「无胶袋日」活动中,即凡每月的 18日及28日都是「无胶袋日」,该会已提醒「加盟商号」「诚信店」超市办馆在「无胶袋日」当天要向顾客推广该活动,同时,该会亦呼吁消费者为响应环保工作;为保育我们的生活环境,请支持每月的 18日及28日「无胶袋日」,相关活动仍得到环境保护局作为支持单位,提供技术支援。

塑胶袋由石油原料提炼制成,不仅本身不易再分解,生产过程也会污染环境,任意弃置更会造成河川堵塞,在焚化炉燃烧又会产生致癌物质,据资料显示,美国、台湾及香港每年使用近数以百亿个塑胶袋,为此,全球各国包括中国,近十年已推出不同政策或措施,限制国民及企业使用塑胶袋,甚至部份国家的政策是禁止超市使用塑胶袋。

消委会表示,该会会继续完善「无胶袋日」活动,并期望消费者除响应「无胶袋日」活动外,在日常购物时亦能够自备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胶袋;以及循环使用塑胶袋,该会将透过教育及其他措施,协助及推动环保工作,消委会表示,期望在促进本澳及全球持续的发展的理想下,本澳消费者及企业支持特区政府各项环保工作。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政府资讯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