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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工作小组持久打击再封二单位及抓获1名经营者

澳门特区政府
2011-02-28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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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工作小组由2月22日至2月28日下午五时,封印了2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单位,抓获1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 ,又发现3名非法入境者及1名逾期逗留人士。

跨部门工作小组共检查1,262个次单位,涉及单位828个,封印了110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119个为一般住宅单位,对其余单位有需要跟进调查。这些被调查的目标单位中,在现场调查时部分已空置或无人居住,对于其他怀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无人应门单位,旅游局及警方继续侦察调查。治安警察局在执行任务时25次发现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并通知旅游局处理。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于8月13日生效至今,旅游局共开立了110个制裁卷宗,并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对9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科处罚款澳门币二十万元。其余卷宗已进入制裁程序的不同阶段。

行动至今涉及住宿者1,108人,当中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内的512住客接受调查,住宿者中有28名逾期逗留人士、21名非法入境者 。目前已抓获19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14名招揽者、19名控制有关单位者(管理人)、10名不合作义务住宿者。

旅游局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对违反者展开制裁程序。目前已对9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科处罚款澳门币二十万元,若法定期满未缴罚款,将由财政局执行强制征收。同时,10名不合作义务住宿者各被处罚款澳门币三千元,4人已缴纳罚款,而未在法定期限缴款者,旅游局会通知财政局对其执行强制征收,并知会治安警察局,当事人入境前必须缴交罚款,否则禁止他们再次进入澳门。

根据法律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及控制有关单位者(管理人)可科处澳门币二十万至八十万元,招揽者可科处澳门币两万至十万元。不合作义务者可科处澳门币三千至两万元,不合作义务住宿者可科处澳门币三千元。

捣破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后,旅游局已对上述涉及违法的经营者、招揽者及管理人展开制裁程序,并采取临时措施截断上述单位的水电供应及封印大门。欢迎公众致电2833 3000举报怀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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