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长办公室新闻稿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
2011-02-1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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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年2月14日在外港码头发生之涉嫌伤人事件,由于事件发生在外港码头内,属海关职责管辖范围,故码头海关站值日室在接报后即时介入,将一干涉事人带返依法进行侦讯。

事件中怀疑有涉事人涉嫌违反刑法典第137条《普通伤害身体完整性》,另外,由于并非现行罪,故海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作了检举书以便送交检察院作进一步处理,并安排伤者到医院验伤。

需要重申的是,作为执法部门,必须严格依法执行工作,而在上述事件中,海关已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处理。另外,作为一个法治社会,必须遵守法律,并从法律途径、依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最后,由于案件涉及内地人士,故保安当局亦会透过现行机制通知内地公安部门知悉。另一方面,案件的侦讯将会在检察院的领导下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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