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在财政上支持社会房屋轮候总名单中获接纳轮候家团,减轻有关家团的住屋负担,特区政府已将《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发放计划》延长至明年8月31日,并适当地放宽收入上限和调升补助金额,让更多轮候家团受惠。该计划的申请期至本月30日前,房屋局呼吁合资格的申请家团尽快于限期前提出申请。
新一期的《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发放计划》共发放12期,每月一期,1至2人家团的补助金额由每月750元升至1,050元,3人或以上则由每月1,100升至1,600元。
凡符合8月8日第69/88/M号法令第三条或第25/2009号行政法规《社会房屋的分配、租赁及管理》第三条所定的一般要件的社会房屋轮候总名单内的获接纳轮候家团,且非为社会房屋承租人或社会房屋承租家团的成员,均得申请住屋补助,但申请家团的每月总收入不得超过法规所载之金额(详见附表)。
此外,2009年社会房屋申请确定轮候名单有4,800份申请被接纳,有关轮候家团已获豁免提交证明文件,只需填妥该计划的申请表及于申请期内交予房屋局,即可获发补助。凡受惠该计划的家团均无须重新提交申请表,将继续获发住屋补助。目前,连同2009年的申请,社会房屋轮候总名单内的获接纳轮候家团共9,928个。
而截至本月15日,房屋局收到申请表共3,151份,当中1,594份申请已成功获批给补助,因不符合申请资格不获批给的有5份,此外,尚有1,552份正在处理中。
根据房屋局资料显示,2008年及2009年住屋补助之申请及处理情况中,在当时5,675个社屋轮候家团中,2,940个社屋轮候家团,占51.8%申请住屋补助,最后成功获批补助的则有2,507个家团。特区政府放宽申请「住屋补助」之收入上限后,预计将协助更多社屋轮候家团,纾缓该等家团因通胀及楼宇租金上升带来的生活压力。
申请补助须于2010年11月30日或之前透过向房屋局提交已填妥及签署的申请表,有关《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发放计划》的申请表及填表指引,市民可直接前往房屋局索取或于房屋局网页www.ihm.gov.mo下载。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房屋局2859 4875查询。
附表:临时补助申请家团每月总收入上限
(* 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