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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教育津贴制度》行政法规

行政会
2010-11-09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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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日前完成讨论修改《免费教育津贴制度》行政法规。

为进一步优化本澳的教育环境、完善十五年免费教育制度、增强提供免费教育学校经费的保障、并为调升教职人员的薪酬待遇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同时,随着本澳就学儿童年龄结构的改变,以及增加学位措施的成功,为加快推行小班教学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可加快减低每班学生人数的步伐,使教学人员能更关注学生的个别发展,以优化教学环境及有利学生的学习成功,为此,建议调整每班津贴的金额并加快小班教育的进程。本行政法规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调整津贴金额:幼儿及小学教育阶段每班津贴由澳门币五十一万元增至五十四万元,增幅为百分之五点八八、初中教育每班津贴由澳门币六十九万元增至七十三万元,增幅为百分之五点八、高中教育每班津贴由澳门币八十万元增至八十四万元,增幅为百分之五。(二)按每班学生人数二十五至三十五人计算津贴的方式,依原定进程应于2010/2011学校年度延伸至小学教育一年级,现将之加快延伸至小学教育三年级,并于2011/2012学校年度延伸至小学教育六年级。

免费教育中有关25人至35人包班津贴计算的安排

(请参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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