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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两款由香港嘉伦制药厂生产的佩夫人特强治咳露

卫生局
2010-11-03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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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根据香港卫生署通报,为跟进一宗有关佩夫人特强治咳露瓶内发现玻璃碎屑的投诉,该署指令回收由香港嘉伦制药厂(Karen Pharmaceutical Co., Ltd)所生产的佩夫人特强治咳露 N10 (焦糖味) (注册编号:HK-59221)及佩夫人特强治咳露 N10 (注册编号:HK-59222)两款药物。经卫生局核实有关纪录,上述两款药物各有一批次曾进口本澳,并已供应给本澳药房。作为预防措施,卫生局已指令药房及有关药物出入口商回收上述药物,同时,呼吁市民不要购买并停止使用此两款药物。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热线66833329 或于办公时间致电85983523 向卫生局药物事务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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