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09年有营业的批发及零售业店铺、街市摊檔及固定街檔合共12,439间,较2008年增加107间;于2009年底在职员工有41,153名,升幅为9%。行业的总收益及总支出分别达444.0亿元(澳门元,下同)及408.4亿元,较2008年分别增加17%和14%。此外,反映行业对经济贡献的增加值总额上升28%至71.6亿元,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为12.0亿元,上升33%。
2009年批发及零售业店铺共10,632间,较2008年增加184间;其中经营车辆及车用燃料销售业的有827间(+41间),批发业有4,446间(-66间)及零售业5,359间(+209间)。在职员工较2008年增加11%,共38,125名。
批发和零售业店铺的营业额及其他收益逹433.1亿元,较2008年上升17%。按行业统计,零售业的收益大幅增加48%至232.9亿元(占总数54%);车辆及车用燃料销售业收益为31.8亿元,上升1%;而批发业的收益则减少6%至168.4亿元。
店铺的支出为399.3亿元,较2008年上升14%。其中,购货及佣金支出为314.5亿元,增加10%;经营费用(52.2亿元)及员工支出(32.6亿元)亦分别上升35%及25%。
此外,2009年有营业的街市摊檔及固定街檔共1,807间,较2008年减少77间;其中街市摊檔有775间,固定街檔有1,032间。在职员工有3,028名,减少5%。街市摊檔及固定街檔的收益与支出分别为10.9亿元与9.1亿元,升幅为1%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