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度,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共接获“管理人员及具备特别资格的技术人员”申请个案227宗(比上年同期减少231宗)、“重大投资及重大投资计划”申请个案7宗(比上年同期减少6宗),分别占上半年度临时居留许可234宗新申请之97%和3%。同时,“管理人员及具备特别资格的技术人员”获批准申请个案共310宗(比上年同期增加145宗),“重大投资及重大投资计划”批准申请个案共9宗(比上年同期增加1宗)。
按照第7/2007号行政法规,购买不动产之临时居留申请已于2007年4月4日中止,在该行政法规生效前已登记个案约四千多份,且陆续在处理当中。因此,不存在任何之购买不动产居留申请,而今年上半年度处理之120宗购买不动产居留批准个案,全部均为2007年4月4日前已登记个案。
2010年上半年度(1至6月份)投资居留申请和获批个案及人数统计
(1) 不动产获批准个案仅包括于2007年4月4日第7/2007号行政法规生效时已登记的个案,而其他类别获批准申请均包括2010年及之前提出的申请;
(2) 人数只涉及有关惠及家团成员之个案。
此外,如欲查询居留申请指引,可浏览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网页:www.ipim.gov.mo、或电邮gjfr@ipim.gov.mo、致电 28712055及传真28713950到本局,而本局申请人亦可透过网上查询居留申请服务,了解有关申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