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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促请业主透过协调解决楼宇管理问题

房屋局
2010-09-04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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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海名居发生之楼宇管理问题,房屋局于本周曾多次与海名居业主再度进行斡旋及游说,并提出由房屋局居中协助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召开大会的建议,惟部份业主最终没有接受方案,并坚持单方面召开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截止9月4日会议开始前,房屋局代表仍到场作出劝喻声明,「促请会议召集方延迟会议,在本局协调下缩窄分歧,尽量达成共识后,才共同召开大会;如会议继续召开,希望各位业主能以理性态度,以投票方式,如实表达自己的意愿,房屋局是会尊重大多数业主的意愿,无论大会的最终结果如何,房屋局仍会继续作出调解。」

为解决海名居发生之楼管争议,房屋局自今年6月至今一直密切协调各方业主代表,期间得到社团及议员办的协助调停及提供宝贵意见,游说各方顾全整个屋苑和所有业主的利益延迟会议,惟部份业主仍未接纳建议安排,并坚持单方面于9月3日召开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由于会议出席的业主人数未达《民法典》之规定而流会,而有关召集方仍于9月4日进行第二次会议。

房屋局曾多次向各方业主提出延迟会议的建议方案,亦于9月3日派员出席大会,会后随即与海名居各方业主再度进行斡旋及游说,再次向业主提出建议方案,具体包括由房屋局收集业主关心的议题,经局方汇集及分析后,制定合法合理的议程,由所有业主以投票方式进行议决,以此提升业主的参与度及信心,房屋局亦拟订时间表及协议书,期望业主共识携手召开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以便让有意参选管理委员会的业主做好准备在房屋局的协调下共同举行大会,目的就是要在和谐共识的情况下,由业主自治履行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部份业主没有接受房屋局提出建议方案,继续单方举行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为避免会议上有激进的行为,房屋局早前已要求召集人及管理公司,必须在大会现场加强保安,确保大会在良好秩序的情况下进行,并叮嘱所有海名居业主必须理性及克制,冷静判断,理性投票选出管理委员会,及议决管理费调整等议程。由于该会议在存着争议的情况下进行,有部份业主表示不认同,将可能出现续后的更多争拗及司法诉讼。

法例赋予房屋局协调楼管争议的职能以致将要设置的“楼宇管理仲裁中心”,均是除了透过司法途径处理楼宇纠纷外,透过调解及仲裁方式,促进解决楼宇管理的争议。楼宇属于私人财产,无论以透过房屋局的居中协调或透过仲裁解决管理争议,均须在各方业主的接受协调或愿意仲裁下方可发挥作用,故房屋局再次呼吁持有不同意见之业主顾全整体业主利益,透过协商,解决楼宇管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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