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工作小组今(19日)检查了13个单位,封印了2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带走8名住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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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于8月13日生效至今,累积检查了170个单位,10个为一般住宅单位,封印了24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对其余单位有需要跟进调查。这些被调查的目标单位中,部分已空置或无人居住,对于其他怀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无人应门单位,旅游局及警方继续侦察调查。而为配合行政机关有效执行该法律,有需要的时候,旅游局局长可向刑事起诉法官申请发出司法命令状,批令后有权进入单位调查。
行动至今共带走133名住宿者,包含5名经营者、3招揽者、3名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单位者(管理人)及1名不合作义务住宿者。住宿者中有5名逾期逗留人士及1名非法入境者。
旅游局及法务局特别提醒旅客,根据《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在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发现的住宿者,负有提供资料合作义务,违反合作义务的住宿者会科处澳门币三千元,住宿者如提供假资料须负上刑事责任,不按期缴付罚款的旅客,将禁止再次进入澳门。
捣破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后,旅游局已对上述涉及违法的经营者、招揽者及管理人展开制裁程序,并采取临时措施截断上述单位的水电供应及封印大门。根据法律经营者及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单位者(管理人)最高可科处澳门币八十万元,招揽者最高可科处澳门币十万元。不合作义务住宿者可科处澳门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