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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法》和《广播法》完成修订方向文献研究的邀标工作

新闻局
2010-08-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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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局局长陈致平今(9)日表示,新闻局已经完成《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修订方向文献研究的咨询邀标程序,并将此项研究服务判给予澳门科技大学。预计研究报告可于今年10月完成。

新闻局今日举行第二次简报会,向传媒介绍《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修订方向文献研究服务咨询邀标的情况和进度。

陈致平在会上指出,继6月举行的简报会后,新闻局随即展开「《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修订方向文献研究服务」咨询邀标的程序,并于7月2日发出邀标公函,邀请本澳在新闻传播学术范畴拥有研究能力的学术机构包括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及圣若瑟大学,提供工作计划书及服务报价。截至7月23日截标期止,只收到澳门科技大学提交的一份投标书。经甄选委员会评审后,新闻局已向行政长官提交建议书且获同意,将服务判给予澳门科技大学。

展开此项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学术机构针对各国和邻近地区的新闻及传播法规、不同地区的经验、国际趋势等作比较,为日后开展两法修订工作时的参考提供依据,体现修法过程的客观及中立。

是次研究由澳门科技大学人文艺术学院副院长潘知常教授和助理教授谭志强共同主持,整个团队共有6名成员,包括有新闻及传播学范畴、法学范畴的学者 - - 孙瑱、沈云樵,以及研究助理叶静雯、陈辰。

研究团队将运用内容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对中国内地、台湾、香港、葡萄牙和卢森堡的新闻传播法律进行分析和比较。同时,还对英美海洋(不成文)法系中有关新闻传播的法律理念、政策取向和立法技术作一整体的摘要介绍。此外,亦运用历史研究法和深度访谈法,回溯澳门《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的历史及法律实施期间出现的重大问题。通过对不同地区经验、国际趋势和澳门现况的研究,对两法实施后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如何将两项法律订立时尚未出现也未曾思考过的媒体(网络传媒)有效地纳入,提出修订的方向性建议。

陈致平透露,是项研究服务金额为澳门币12万元,时间为70天,预计今年10月,研究团队将向本局提交研究报告。

最后,陈致平重申,特区政府将继续坚定维护新闻自由原则,使施政获得有力的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于两法的修订无既定立场,过程透明,与独立学术机构、研究机构合作,体现客观性、中立性。而特区政府会聆听各方意见,并定期与传媒业界汇报工作进展,让公众知悉修法进度。

《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修订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首先,第一阶段会展开方向性的研究工作,透过与本澳的学术和研究机构合作,针对各地和邻近地区的新闻、传播法例、不同地区的经验、国际趋势等作比对,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客观、科学化的民意调查,收集意见。第二阶段政府会因应首阶段的方向研究结果草拟法律文本,第三阶段则就法律草案展开全面咨询工作。最后,按照咨询结果,整理法案文本后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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