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澳门博彩、建筑业联合自由工会及澳门职工民心协进会拟于2010年5月1日举行集会及游行,该游行于上午十一时在黑沙环三角花园集合,并于下午二时至三时出发,途经关闸马路、提督马路、沙梨头、新马路、南湾大马路、卑第巷、风顺堂街、摆华巷、终点为政府总部(递请愿信)。
经本局分析及评估后,在尽量减低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影响的大前提下,并根据《基本法》及按第2/93/M号法律,第八条第二及第三款的规定,对有关团体之游行路线作如下的修改:该游行可于5月1日上午十一时在黑沙环三角花园集合及于下午二时至三时出发,途经拱形马路、罅些喇提督大马路、美副将大马路、鲍思高圆形地、士多鸟拜斯大马路、东望洋街、水坑尾街、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终点南湾湖景休憩区(代表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
于4月30日上午,为了将被更改后的游行路线及详细情况明确知会上述团体,本局邀请上述活动发起人出席在本局举行之会议,惟有关人士拒绝出席上述会议,并坚持按其设定的路线进行。
澳门治安警察局一直以来对于集会游行的秩序及安全均十分重视,因此,本局呼吁上述活动的发起人及参与者,必须在合法及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是项活动,并应遵循上述修订后之路线行进,倘不依修订后之路线游行,将被视为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