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务局即日起就“设立及经营位于第一区公共道路的收费泊车位"及“设立及经营位于第二区公共道路的收费泊车位"公开招标,截标时间为3月30日(周二)下午5时正,有意投标者可于截标日前向交通事务局递交标书。
特区政府于2005年把全澳街道收费泊车位的设立及经营权分作两个区份进行公开招标,随着有关合同即将于今年4月30日届满,交通事务局现正重新就“设立及经营位于第一区公共道路的收费泊车位"及“设立及经营位于第二区公共道路的收费泊车位"公开招标,第一区包括澳门半岛的花地玛堂区、氹仔及路环岛所组成之区域;第二区则包括澳门半岛的风顺堂区、大堂区、望德堂区及花王堂区。提供服务期限为6年。
按照公开招标公告的规定,招标期由即日起至3月30日下午5时正,有意投标者可于这段期间前往中华广场二楼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购买招标案卷副本。如欲查阅招标案卷正本可前往新口岸宋玉生广场249-255号中土大厦十二楼交通事务局公共关系处。
有关的评标标准以投标者所建议的回报金之百分比;所采用设备的特性(技术的先进性及对澳门情况的适用性);投标者承诺履行对经营及管理收费泊车位的计划书,以及投标者在与本招标相同或类似服务方面的经验(以澳门经营为主)作为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