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新一期社会房屋的申请工作,房屋局将发函通知第一批申请家团于指定时间内补交资料,并新增流动电话短讯服务,向申请家团的代表作出提示,而补交资料的内容于信件内列出。倘自收到讯息之日起计14天内仍未收到通知信件,请与房屋局联络。
新一期社会房屋于2009年9月28日至12月28日接受申请,共接到7,874份申请。房屋局已加派人手作出处理,短时间内将发函通知第一批申请家团于指定时间内补交资料,并首度增加流动电话短讯服务,向申请家团的代表作出提示,内容如下:
「房屋局:阁下的社会房屋申请表未妥当填写或欠缺部分所需资料或文件,请留意房屋局稍后发出的通知信件;倘自收到本讯息之日起计14天内仍未收到通知信件,请与房屋局联络。」
房屋局透过信件及短讯形式,双重保障申请家团收到补交资料的信息,令工作更为畅顺;但基于私隐,短讯将不会提及补交资料的内容,详情必须查阅通知信件。就此,房屋局提醒申请家团,倘通讯地址或流动电话号码有变,必须向局方提出并作出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