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长何永安今(25)日在立法会全体大会上引介了《二零零八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审计结果确定,特区政府总帐目的财务报表按照公共会计制度编制,在所有重要层面,能反映该制度下特区政府结算至2008年12月31日全年的预算执行结果,以及在该日的财务状况。
何永安在会上介绍二零零八年度政府帐目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先对各自治机构、政府公库及各非自治部门的年度收支与年终资产负债结余进行取证,再进一步审核综合收支表、综合资产负债表及相关备注,是否已适当反映上述各机构、政府公库及部门的营运收支与资产负债的综合状况。此外,审计署还审核了政府制定的总帐目的会计政策,包括此政策是否符合公共会计制度、是否在总帐目得以贯彻运用、以及是否在备注中作足够披露。
审计署在完成取证的工作后,通过复核程序,确保审计程序已适当概括所有显着的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已完成所有审计程序的工作、帐目内不存在性质或金额异常的而尚未审计的主要项目,因此审计长作出“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二零零八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已于上月送呈行政长官崔世安审阅,并送交立法会,经在立法会全体大会上引介后正式公布,有兴趣的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前往皇朝广场二十楼审计署免费索取报告,或于审计署网页http://www.ca.gov.mo下载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