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0年1月19日,《自置居所贷款利息补贴制度》及《自置居所信用担保计划》共批出4,345份申请。两项措施的申请至2010年6月28日,房屋局呼吁居民留意申请期限及申请限额,并按个人经济条件,对置业的考虑作出风险评估后再提出申请。
《自置居所贷款利息补贴制度》及《自置居所信用担保计划》于2009年6月29日起生效,至2010年1月19日,利息补贴已接收2,877份申请,当中批出2,482份申请,放弃/不批准的申请85份,处理中的申请310份;信用担保接收2,202份申请,当中批出1,863份申请,放弃/不批准的申请67份,处理中的申请272份。
根据规定,特区政府发放利息补贴所产生的负担不超过9亿元;对信用担保,特区政府承担的债务总额为7亿元。因应有关申请情况,每一宗申请的可获补贴的贷款额以最高100万元计算,尚余约1,896份申请限额;每一宗申请的信用担保额以最高40万元计算,则尚余约225份申请限额。
自置居所支援计划为期一年,至2010年6月28日,房屋局呼吁居民留意申请期限及申请限额,并按个人经济条件,对置业的考虑作出风险评估后再提出申请,切忌盲目上楼。
房屋局每日于网站公布两项措施的申请及批核数字,包括可获补贴的贷款额及承担的债务总额等;同时,网站设有供申请者查询处理状态的系统,只须输入申请者的身份证编号及申请编号,便可立即了解其申请进度,以提高工作透明度。
有关申请详情,居民可致电房屋局热线2859-4875查询,或浏览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