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电讯有限公司有关《澳门公共电信服务特许合同》中期检讨的签署仪式于2009年11月6日下午四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多功能厅举行。签署仪式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先生、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高燕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卢树民特派员、葡萄牙驻澳总领事Dr. Manuel Carvalho、英国驻港澳总领事Mr. Andrew Seaton、英国大东电报局行政总裁Mr. Tony Rice以及澳门电讯有限公司政府代表陶永强工程师的共同见证下,由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工程师及澳门电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潘福禧先生代表双方签署有关合同。
鉴于原「公共电信服务特许合同」将于2011年年底届满,为保证本澳电信市场的持续发展,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6年起就特许合同的中期检讨进行研究,并于2008年3月正式与澳门电讯展开磋商,双方经过多轮的会谈及细则性的工作会议,最后达成了共识。
根据特许合同的中期检讨内容,本地和国际租赁线路服务,以及转送服务将会提早开放,其余的固定电话服务、固定数据交换传输服务、电报及固定专线电报服务等的专营权亦将于2011年年底届满,届时本澳的公共电信服务市场将全面开放。由2012年起,澳门电讯可继续在本澳以非专营模式经营现有的电信服务,为期五年(至2016年),其后可以再续期五年(至2021年)。新特许合同亦厘订了澳门电讯为现时用于放置电信网络的地下管道的管理者及继续负责特许资产的维护,并在合理及公平补偿的原则下,须同意特许资产的共享及互连。
出席今日签署仪式的嘉宾还包括有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政府官员及澳门电讯有限公司的股东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