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公室早前收到市民投诉,称澳门电讯有限公司在没有征得固定电话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将其登记资料(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及地址)刊登在“澳门住宅电话簿”予公众取阅,涉嫌违反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相关规定。本办公室就此立案跟进。考虑到社会及传媒对上述问题的关注,本办公室特向市民公开对处理上述问题所制作的第06/P/2009/GPDP号意见书摘要。该意见书的节录摘要可于本办公室网站www.gpdp.gov.mo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