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务局、房屋局及土地工务运输局合办的《小业主权利与义务》法律讲座已于五月二十二日晚上八时在公共行政大楼三楼举行,内容围绕小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楼宇维修无息贷款计划。
讲座由法务局高级技术员徐秀玲、房屋局高级技术员刘绮玲及土地工务运输局高级技术员彭志铭主讲,分别讲解小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如何循轻微民事案件诉讼程序追讨损失,以及介绍“楼宇维修资助计划”、“楼宇维修无息贷款计划”和“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
法务局代表徐秀玲指出,楼宇属于私人财产,大厦的管理和维修工作,是每一位小业主的责任。事实上,所有大厦均应召开小业主大会,选出管理机关,而小业主每月缴交的管理费中,最少应有十分之一拨入大厦共同储备基金,以应付紧急的非预见开支,例如更换电梯、维修外墙等。至于大厦私人单位发生塞渠或渗漏水问题,应由造成损害的业主负责赔偿,否则,受害小业主可循一般民事诉讼程序追讨,倘损失金额不超过五万元,受害业主亦可自行到初级法院提出起诉,以轻微民事案件诉讼程序来作追讨。
房屋局代表刘绮玲则在讲座中讲解“楼宇维修资助计划”、“楼宇维修无息贷款计划”和“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的详情和申请办法。推出上述计划的目的是解决楼宇失修问题,鼓励和协助楼宇业主进行楼宇维修保养工程,从而优化居住环境。
讲座设有法律咨询时间,解答出席市民就有关内容的疑问。参加者积极发问,进一步了解召开小业主大会的注意事项、小业主的权责问题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由于提问踊跃,讲座比原定时间延迟一小时,至十时十五分才结束。
法务局将因应社会环境和市民需求,不定期举办不同专题的法律讲座,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满足市民对了解不同法律的需要,并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