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低层楼宇维修资助下月起发放金额近150万

房屋局
2009-04-24 18:09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政府将在五月初开始分期发放「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申请,透过无偿资助,减轻业主的经济负担,帮助日久失修的旧式楼宇进行公共设施维修,预计批出金额近150万澳门币(下同)。

特区政府二月起接受楼龄30年或以上,七层或者以下低层楼宇业主通过一站式服务申请「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申请人只需透过房屋局的一站式服务,便可取得物业登记局的查屋纸,及申请土地工务运输局的工程准照,减省奔走各政府部门的时间。

在三月十日至四月七日期间,政府合共收到24宗计划申请,其中,半数申请审批接近完成,预计五月起开始分期发放工程承揽人,涉及金额近150万。首批四宗申请将下星期送交楼宇维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审批,近50万的工程申请费用,预计下月(五月)初开始发放;另外,第二批,逾100万的八宗申请,将于下月中送委员会审批,预计下月杪分期发放。

四月递交的其他申请,如果文件齐备,土地工务运输局会于15天内批出工程准照,于准照发出后,房屋局即时进行后续程序,并于45天内完成审批和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无论住宅或商铺的业权人,均持有楼宇业权人的份额,共同拥有楼宇的公共部份,政府呼吁各旧楼业主配合多数业主的意愿,除接受政府的四类维修资助项目外,也关心楼宇的其他部分,尤其很多共同设施都处于商铺内,商铺业主更应积极投入自身资产优化的工作。

此外,为承保工程期间面临之各种意外事故风险,根据法例规定,在申请工程准照时前必须为工程购买劳工保险,除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外,亦保障了业主们因工程意外的发生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工程的资助范围,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维修或更换楼宇进出口闸门,但楼宇停车场进出口闸门除外,最高可获资助15,000元;第二类是维修或更换供电总设施,最高可获资助40,000元;第三类是维修或更换供水总设施,最高可获资助40,000元;第四类是维修或更换排污总设施,每宗申请接受一组或多组排污设施资助申请,每组排污设施最高可获资助15,000元。

市民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2859 4875或亲临青洲沙梨头北巷102号房屋局查询,或浏览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微信订阅号:澳门政府信息 澳门政府资讯
微信订阅号: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
跳转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