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将于2009年4月26日举行。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有意在是次选举中行使投票权的法人选民,应在2月16日至3月2日期间向行政暨公职局呈报签署提名表的代表的身份资料以领取提名表;如法人选民欲行使法律所订的最多11票的投票权,应在2月16日至3月17日期间将今年1月23日在职的领导机关或管理机关成员中选出的最多11名投票人名单连同每一名投票人签署《投票人同意代表法人行使投票权的声明书》提交予行政暨公职局。
此外,有意参选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的人士,亦应在3月3日至3月17日期间争取足够的提名和办理报名手续。
由于今年2月份只有28日,行政暨公职局呼吁有意参选上述选举程序的人士争取时间尽早依法亲临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办理相关手续。
重要时间备忘
- 递交《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 2月16日~3月2日
- 递交《法人投票人名单登记表》 2月16日~3月17日
- 报名参选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 3月3日~3月17日
行政暨公职局的对外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早上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不休息。为方便法人在3月2日递交《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的期限届满前递交表格,该局将在2月28日星期六和3月1日星期日照常服务(早上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不休息);此外,3月14日和3月15日截止报名和截止递交《法人投票人名单登记表》的期限届满前的最后一个星期六和星期日,行政暨公职局亦将继续对外服务(早上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不休息)。
查询电话:8866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