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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事务局已为《劳动关系法》的有效实施作好准备

新闻局
2009-02-09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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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事务局表示,由于负责劳动监察的人员与法律部门的人员之职位和分工有所不同,惟两者是不能割裂运作的。因此,该局除向具体执行调查工作的人员开办培训课程外,亦已在其所属部门内配备法律范畴的高级技术员,以便劳动监察人员于处理个案期间,当遇有法律疑问时能得到即时的协助和支援。

劳工事务局代局长林美美在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的书面质询中指出,《劳动关系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生效,为了使该法律能更有效地执行,劳工事务局于该法颁布后已着手进行一系列的工作,包括:制作「有条件限制未成年人提供的工作的清单」及「禁止未成年人提供的工作的清单」;颁布第26/2008号行政法规(《劳动监察工作的运作规则》)等,以解决法律在实施后对其他相关法律或部门可能带来的影响及衔接等问题作好准备。

与此同时,为使该局工作人员(包括劳工督察)更全面、更清晰地掌握《劳动关系法》的立法精神及法律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劳资纠纷个案的处理程序、控诉流程,以及制作相关文件资料等,该局亦于《劳动关系法》生效前,为有关人员就法律的内容举办了讲解会。

另一方面,劳工事务局于互联网(www.dsal.gov.mo)及内联网上已设置了《劳动关系法》问题集,无论是市民还是该局的同事,均可透过上述网址发问问题,当该局法律范畴的同事对相关问题作出回答并经审核答案后,便会将此答案公布于问题集内,以统一有关事宜的处理方法。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844/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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