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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重申尽快落实财政储备制度

新闻局
2009-01-09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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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代局长容光亮在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的书面质询时指出,特区政府一直重视健全公共财政的管理制度,并对先进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和相关法律问题作深入研究,广泛收集意见。

基于此,特区政府已于2008年年中基本完成财政储备制度规划,且拟定向公众咨询,惟出现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如何才能更切合急速转变的经济环境和未来数年财政收益是否有增长等问题,故需作重新评估工作。当局重申,特区政府将会妥善修订规划文本,务求尽快落实建立财政储备制度。

另外,容光亮亦就议员容永恩有关本澳《会计准则》问题的书面质询作出回覆。他指出,本澳的《会计准则》主要包括《一般财务报告准则》和《财务报告准则》。前者的15条准则已涵盖一般中小型企业的交易和事项,当中包括第7条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及第15条关联方披露,因此,为了避免给中小企带来额外的负担和混乱,当局计划在一段时间内将不会对该项准则作出修改。

至于《财务报告准则》方面,该准则是2004年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36条准则当中的16条,而现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内容正在不断修改,当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备理事会」(FASB)于2006年达成一会计准备趋同备忘录,双方正在讨论和修订各自的准则,希望最终有一套全球性广泛采用的会计准则。

至目前为止,2004年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36条准则中大部份已被作出修改,而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工作计划表显示,在未来两至三年,该项准则的内容仍会有很多重大改动;加上其官方文本是英文的,其它语言版本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可的机构或团体进行翻译,而中文及葡文的版本并不是每年都会出版。亦由于特区政府的官方语言是中文及葡文,因该两种版本的不确定性出现,为本澳推出余下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时间表加添了变数,故现时当局首要的工作是为企业和会计从业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援。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727/III/2008及738/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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