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特區政府基於公共利益及市場需要再發出兩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

交通事務局
2025-09-22 09:10
未能播放Youtube視頻

為回應公眾對的士服務的殷切需求,迅速增加的士數量,《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22日)刊登第177/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進行公開競投以發出兩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每一獲發准照的公司可最多為50部符合法定要件之的士申請發給附屬於該准照的執照,准照由發出日起計有效期為8年。

是次發出准照是基於公共利益和市場對的士需求的考量,並按2023年10個8年期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公開競投的實際情況而作出,可為市場投入最多100部的士,預計相關的士將不遲於2026年第二季起陸續投入巿場營運。


訂閱新聞局Telegram政府新聞頻道:https://t.me/macaogcs,即時接收最新消息。
訂閱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微信訂閱號:澳門政府資訊 澳門政府資訊
微信訂閱號: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已複製連結
跳到頁面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