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廉政公署在工作中指出治安警察局對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的“告票”表述存在不夠嚴謹準確的問題。對此,局方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對涉及的“告票”進行全面核查,其後發現有關“告票”在擬制過程中對部分法律內容用語不當,局方已隨即啟動整改程序,對相關“告票”進行了細緻修正,確保內容準確、符合法律規範及保障相關人士的權利,並已於本年4月1日將修正後的“告票”投入使用。
治安警察局誠懇接受廉政公署的監督與指正,將秉持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不斷提升行政效能,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全力維護執法工作的嚴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