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已定於2025年9月14日舉行。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相關規定,明(6)日起提供《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有意組織提名委員會人士最遲於6月6日填妥申請表交回選管會,以確認提名委員會的合法存在。
根據選舉法,在直接選舉中只有政治社團及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而間接選舉中只有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
有意組織提名委員會人士可於明日起前往公共行政大樓地庫選舉事務接待櫃枱或透過立法會選舉網頁www.eal.gov.mo取得《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
直接選舉的《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分為“提名委員會資料”和“選民的聲明”兩部分。在第一部分“提名委員會資料”內須填上提名委員會的中、葡文名稱和中、葡文簡稱,以及指定其中一名成員為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此外,提名委員會亦須提供其彩色和黑白標誌的電子檔。
直選的每一提名委員會最少由300名、最多500名已被登錄於2025年1月份完成展示的選民登記冊之選民組成;組成提名委員會的每名選民均須填寫一份“選民的聲明”,列明其姓名及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編號,並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上的簽名式樣簽署。
選舉法於去年修法後,規定每一選民只可簽名成為一個提名委員會的成員,如選民重複簽名成為一個以上提名委員會的成員,則其簽名均屬無效。選民填寫“選民的聲明”時必須注意。
間接選舉方面,提名委員會須最少由所屬選舉組別被登載於本年1月份完成展示的選民登記冊的法人總數的百分之二十組成。間選的《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需由法人選民指派的代表簽署,並列明法人的名稱及法人選民登記編號,以及附同《法人指定簽署〈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的代表的聲明書》。同樣,間選的提名委員會亦須在申請表上提供其中、葡文名稱和簡稱,以及提名委員會受託人的資料。
直選和間選的《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均附有“提名委員會確認須知”,填寫申請表前應先細閱。
提名委員會獲選管會確認其合法存在後,才可提交候選名單及政綱,截止日期為6月26日,提交時須同時提供已存放25,000澳門元保證金的證明文件,每一候選人還須簽署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