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管理制度》將於今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為讓現有小販准照持有人清晰了解新法內容,市政署先後舉辦十多場面向全澳小販的講解會,說明法律内容及過渡安排,讓小販及相關持分者更好地理解及履行新法的規定。
會上,市政署代表就新法適用範圍、准照費用及保證金、准照持有人的義務及相應的處罰制度,以及過渡安排等,向小販作詳細講解。與會者普遍關心過渡期間申請移轉准照的條件、保證金的金額、親身經營業務的規定以及申請協助人的資格及等議題,市政署代表即場解答提問。
根據規定,現有小販准照持有人須於新法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經營選擇。市政署持續與小販准照持有人保持緊密溝通,落實過渡安排工作。此外,市政署早前亦向市政諮詢委員會、三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及行業團體代表進行了介紹並聽取意見,落實小販管理制度的相關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