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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提醒注意節假日食安

市政署
2025-01-28 12:56
  • 市政署提醒:食用盆菜前須徹底翻熱

  • 市政署提醒:食物徹底煮熟後才可進食

  • 市政署提醒:食品發霉,就不應食用

  • 市政署提醒:賀年盆桔不宜食用

  • 市政署加強向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進行巡查及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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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將至,為保障食品安全及維護公共衛生,市政署於農曆新年前夕持續派員到本澳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進行巡查及宣教工作。同時,提醒市民春節期間注意食品安全,保持均衡飲食。

切勿使用未經檢驗檢疫食材

市政署新年前夕持續派員巡查走訪本澳餐廳、餅食手信店、小販熟食攤檔、外賣店以及提供團餐之場所等,重點檢查場所的環境衛生、設施管理及食材狀況,並派發宣傳單張,敦促商戶守法經營,加強對食物、環境及人員的安全衛生管理,合理評估客流量,切勿過早及過量囤積食材;並注意食品貯存溫度與時間,慎防交叉污染,降低食源性疾病爆發的風險。

此外,食品業界切勿購買、供應未依法進行檢疫的食材。根據《食品安全法》,違者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元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食用盆菜前須徹底翻熱

盆菜、自助餐及火鍋是不少市民歲晚新春期間的聚餐選擇。特別提醒市民,訂購盆菜須向衛生可靠的店舖選購,並注意製作日期、運送時間、貯存條件等;食用前必須徹底翻熱至完全煮沸;翻熱後的盆菜在室溫下擺放不要超過兩小時。進食火鍋或自助餐時,應以不同的餐具盛載或夾取生、熟食物,避免交叉污染,亦應避免使用生雞蛋作為火鍋沾醬食用,確保食物徹底煮熟後才可進食。不應將糕點、剩餘的餸菜在室溫下置放過長時間;倘發現發霉或其他異常狀況,就不應食用。

另外,只供觀賞的賀年盆桔,其栽種條件、農藥使用要求與食用蔬果存有一定差異,市民不應採摘作直接或加工醃製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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