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兩名內地男子涉嫌入屋盜竊被警方查獲,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兩名嫌犯涉嫌於氹仔某住宅大廈外牆循翻新工程棚架攀爬進入某住宅單位盜竊,期間被大廈管理員發現並報警求助。警方在現場發現相關作案工具,被害人報稱損失約澳門元兩萬元。
經初步偵查,兩名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98條第2款e)項規定及處罰的“加重盜竊罪”。根據法律規定,“加重盜竊罪”可被判處至十年徒刑。
考慮到案件的犯罪性質、作案方式、動機、行為的不法性以及故意的嚴重程度,為防止兩名嫌犯繼續進行犯罪活動和避免彼等逃走的危險,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兩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典》的規定,檢察院將繼續對案件進行相應的刑事偵查措施。
檢察院提請市民加強防盜意識,外出離開住所前應鎖好門窗,慎防盜賊。倘遇入屋盜竊案,請市民儘快聯絡警方或檢察院報案,藉以加強打擊侵犯市民財產權益的犯罪活動,共同維護公共安全和良好的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