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廢止關於科學技術的資助規範》行政法規草案。
為構建符合第18/2022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財政資助制度》的公共財政資助體系和規範層次,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廢止與資助科學技術的相關規範,包括第6/2011號行政法規《科學技術獎勵規章》及第9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資助規章》。同時,法規就在法規生效前的申請訂定過渡規定。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將按照第18/2022號行政法規的規定,重新制訂《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資助規章》及《科學技術獎勵計劃》。
法規自二零二四年六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