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海事及水務局聯同海關、珠海海事局和珠海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日前聯合開展內港水上交通環境綜合治理執法行動,對內港一帶的船舶進行綜合巡查,並促請船東儘快改善船舶問題。
聯合行動連續兩週進行,珠澳雙方的相關部門,對內港一帶各自管轄海域的船舶進行綜合巡查行動,澳門海事及水務局派出海事人員及驗船人員巡查內港海域內長期錨泊的貨船、拖船、工程船和漁船共15艘,對船體狀況、救生、消防、通訊、航行及助航等設備進行排查,發現有11艘船舶的情況需要改善,當中2艘船舶沒有登記港,局方記錄船舶資料及設備情況,並促請船舶負責人採取即時和後續的糾正措施,例如維修船體、清除油污和維修儀器等。
海事及水務局強調,錨地內所有船舶必須符合適航條件,且符合澳門海事的相關規定,否則將被科處相應罰款。珠澳雙方海事部門會持續緊密地溝通合作,定期巡查及清理錨地,透過區域聯動方式,持續提升內港一帶海域的海事安全,為船舶營造良好的通航和錨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