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23號法律《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將於今年4月1日生效,對獸醫的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作出規範,並對動物診療、繁殖、售賣、寄養場所制定准入及監管制度。市政署持續進行宣導,日前亦聯同多個政府部門舉辦四場講解會,介紹法律的施行細則及過渡安排,讓有關從業人員及企業實體更好掌握法律細節,並依法落實執行,共同推進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配合《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的實施,獸醫專業委員會、審議計劃及檢查委員會已依法組成,按法律賦予的職權依法執行工作。為讓業界詳細瞭解法律內容,市政署、藥物監督管理局聯同上述兩個委員會於早前舉行四場《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施行細則講解會,就《獸醫專業資格認可準則》、《獸醫專業工作守則》、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指引等,逐一解答與會者提問,近二百業界代表出席。現時有關法律的補充性文件已先後出台,而受業界關注的場所間隔設施設備、藥物清單內容亦將於近日公佈。
在法律生效後,所有有意在本澳從事獸醫工作的人士,均須進行“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取得註冊證後方可執業,而相關四類場所亦須持有場所准照方可營業。此外,法律設有過渡性規定,讓業界有足夠時間適應新法實施後的行業生態轉變。
《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的有效落實,有助加強保護動物及維護公共衛生,進一步提升本澳動物衛生水平及整體獸醫服務質素,而飼主應光顧具場所准照的獸醫診所、寵物店等,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法律生效後,市民如發現獸醫涉嫌違反職業義務,可向獸醫專業委員會作出舉報;如懷疑有關場所存在違法情況,可向市政署反映;涉及消費爭議或索償等事宜,則可向消費者委員會反映或透過民事訴訟追討損害賠償。更多法律資訊,歡迎市民瀏覽市政署動物衛生監督網(www.iam.gov.mo/canil)或獸醫專業委員會專題網頁(www.cpmv.gov.mo)的《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