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本澳整體的疫情發展狀況,住宿及日間社會設施近期未有出現集體感染,有關情況穩定,經諮詢衛生局意見,自2月6日(星期一)起,全澳的長者、康復和戒毒院舍、托兒所、長者日間護理服務、殘疾人士暫托、展能和職業康復設施的服務使用者、員工和訪客在進入設施時,除須接受體溫監測外,毋須出示快速抗原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此外,上述人士(不論是否曾經感染新冠病毒)如出現發熱、乏力、肌痛等全身症狀,或咽痛、鼻塞、流涕、咳嗽等呼吸道症狀,在進入設施前應進行一次快速抗原檢測,倘結果屬陽性,應暫停進入設施。然而,由於感染新冠病毒出現症狀的第一或第二天,快速抗原檢測結果可能呈陰性,因此,首次檢測結果為陰性者,仍須在其後緊接的兩天各進行一次同樣的檢測 ,並將結果上載至「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申報平台」。凡結果屬陽性者,不應返回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