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由12月14日起,新冠病毒感染者經評估後,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在家中進行居家隔離治療。感染者的同住人列為密切接觸者,其他和感染者有接觸的人士列為一般接觸者。感染者的接觸者須注意以下事項:
1. 對感染者“同住人"(密切接觸者)的要求:
2. 對感染者“非同住人"(一般接觸者)的要求
有關安排可參閱“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隔離治療指引”(指引連結:https://www.ssm.gov.mo/docs2/file/pv/PEgde4UlNZ3QwMNaS7l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