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自9月13日起全面恢復辦理駕駛考試申請,各類考試同日起可由考生及駕駛學校協商後自選考期(詳見下表),同時簡化重考申請手續。
對理論及實習測驗不合格且於90天內申請重考(複稟),又或缺席且在15天內申請延期獲批之考生,毋須再遞交“車輛駕駛員體格及健康證明書”。
局方提醒駕駛學校在辦理申請前須先按“駕駛教學之大綱”的規定,編排及計劃不同類型之教學,駕駛學校、教練員及考生三方應提早協調意屬之考試日期,以免影響駕考申請服務。
為讓業界瞭解新安排,局方已於9月7日舉行講解會,業界基本認同新安排。
申請類別 |
可選之最快考期註1 (由申請翌日起計) |
不少於25學時之測驗註2 |
25天(連續日) |
不少於15學時之測驗註3 |
15天(連續日) |
沒有學時要求之測驗 |
5天(工作日) |
註︰
9月13日起可透過以下連結查詢上述最新考期︰http://www.dsat.gov.mo/examvacancy/showrs.d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