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下稱“公監辦”)就《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於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進行為期六十日的公開諮詢,諮詢總結報告今(24)日公佈並上載於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政策諮詢專頁(https://www.gov.mo/zh-hant/policy-consultation/824824/)及公監辦網頁(https://www.gpsap.gov.mo),歡迎公眾查閱。
諮詢期間,公監辦共舉辦5場諮詢會 — 2場公眾諮詢會及3場專場諮詢會,聽取社會各界,包括立法會議員、公共資本企業代表、專業團體(執業會計師及法律團體)代表、多個社團代表,以及關注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及相關議題的人士提出的意見及建議。諮詢會得到社會廣泛關注和積極參與,共 319 人次參加,42 人發言。諮詢期內共派發了1,526份諮詢文本,而透過公監辦網站下載諮詢文本的次數為636次。
經過統計,本次諮詢透過不同渠道共收到96份總計735條意見,當中涉及諮詢文本意見表範圍內的意見共596條,涉及諮詢文本意見表範圍以外的意見則有139條。對設立《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目的表示同意的意見分別佔81.2%和84.2%,社會各界普遍認同有關制度為規範和監管公共資本企業提供重要的基礎性框架。
公監辦衷心感謝各界人士積極建言獻策,將結合諮詢文本提出的方向及諮詢期間所收到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按照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並參照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立法經驗,建立一套具可操作性,且得到社會各界普遍認受和充分支持的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