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
為配合第8/2021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的實施,特區政府結合目前業界經營模式,在現行第83/96/M號訓令的基礎上,制訂《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施行細則》補充性行政法規。
法規主要規範酒店業場所、餐廳、簡便餐飲場所、食品攤檔、酒吧及舞廳的發牌申請。法規設六份附件,分別列明上述場所的技術要件,以及訂定廚房和作業區的最小面積。
行政法規與第8/2021號法律同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