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表示,接獲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澳門公務、商務人員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新通告,內容如下:
1. 人員範圍:自6月16日8時起,對經澳門特區政府審核確認的從事公務、商務活動人員(以下簡稱“澳門公務、商務人員”),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 名額申請、查詢和有關條件:每天開放1000個澳門公務、商務人員申請名額(豁免有效期為7天),經澳門特區政府審核後,由珠海市確認並納入名單管理。申請人可在“珠海發佈”或“珠海特區報”微信公眾號中自助查詢,確認自己是否列入豁免名單。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一)14天內未去過澳門和內地以外地方;(二)無發熱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三)持澳門健康碼綠碼;(四)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3. 通關注意事項:(一)為避免口岸通關擁堵,澳門公務、商務人員須經橫琴口岸、港珠澳大橋公路口岸出入境,從其他口岸入境的將不能獲得免予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二)提前進行電子健康申報。(三)入境時須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澳門居民身份證,珠澳兩地有資質機構出具的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含粵康碼、澳康碼顯示有效核酸檢測證明)或採樣證明(採樣證明須採樣24小時後方可生效)。(四)主動配合珠澳兩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工作,自覺申領使用粵康碼、澳康碼進行個人健康申報,隨身攜帶國內手機並保持通訊暢通;
4. 澳門公務、商務人員入境後14天內,活動範圍僅限於珠海市內,如離開珠海市將可能被其他城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擅自離開珠海市或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的人員,將取消其暫不實施集中醫學觀察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