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明(12)日起對曾到挪威的入境人士採取醫學檢查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鑑於挪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近期趨嚴重,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規定要求自2020年3月12日12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挪威的入境人士,必須接受醫學檢查。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提醒,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