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2月17日起對外服務安排
治安警察局
2020-02-15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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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2月17日起對外服務基本恢復正常,為保障公眾及工作人員的健康,呼籲公眾應盡量避免前往辦理非必要及非急切的手續,而前往辦理手續的人士均須配戴口罩和進行體溫監測,以及提交健康聲明,否則可被拒絕進入。

治安警察局在2月17日起對外服務的安排如下:

一、出入境範疇對外服務

居留及逗留事務廳:

預料將有不少市民及外地僱員前往辦理出入境範疇手續,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已作出特別安排,以加快處理累積的新申請或續期個案,具體安排包括:

1.     為加快各項手續的受理與審批,居留及逗留事務廳將視乎實際情況,於2月17日起連續兩星期延長對外服務時間,為之前已預約的人士或其他申請者提供服務。

2.     關於居留許可、學生及外地僱員逗留許可的續期申請,如已到或超過正常續期日,均可在2月29日前辦理,在此之前不視為逾期,但僅限於受疫情影響而未能續期的情況。

3.     2月17日之前已預約辦理手續的市民、外地僱員或其他服務申請者,其預約已無效。居留及逗留事務廳會盡可能發送短訊或致電給予留下聯絡資料的人士,並通知在稍後指定時間前來辦理手續。

4.     居留及逗留事務廳將聯絡相關勞務公司,以合理安排辦理外地僱員的申請手續及相關程序。沒有委托勞務公司的外地僱員(主要為專業外地僱員或家傭),可親臨北安出入境事務大樓辦理手續。

5.     有關來澳居留的新申請(持單程證即《前往港澳通行證》者除外),以及外地僱員家屬逗留的特別許可,下周辦公日(2月17日至21日)將不接受申請。

6.     北安出入境事務大樓如出現大量人群輪候,將視情況實施人潮管制措施,並有可能派籌號分流或提早截籌,請輪候人士理解及配合。有需要時,工作人員將向在場輪候辦理手續的人士發出證明書,以證明正在治安警察局申辦手續,同時安排下次前來辦理的時間。

有關情況的常見問題集,將上載至本局官方網頁「最新消息」內。

出入境管制廳:

各出入境事務站為非本澳居民辦理自助過關登記手續服務恢復正常。

二、交通範疇對外服務

親臨繳交的交通違例罰款服務、申請交通違例短信服務恢復正常。

三、准照申請服務

治安警察局網頁所列出的申請准照及許可服務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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