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提醒市民,為配合本澳整體防疫工作,看醫生時要講清楚曾去哪裡?要提供正確資料,如不實申報,會危害到整個社區的公共衛生。
當局也正構建系統,讓醫生可以查核到病人過去14日有沒有去過內地。
提醒⏰:不履行《傳染病防治法》第17條的義務可構成刑事,將科處6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