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部門及實體、立法會、司法機關、行政公益法人和公共事業機構能對其檔案作出有效的管理、保存及利用,以及對具公共利益的私人檔案作妥善保存及利用,文化局正進行《檔案法》公開諮詢。公開諮詢期至本周六(12月14日)結束,歡迎市民於諮詢期內通過郵寄、傳真、電郵、網頁或親臨遞交的方式,積極向文化局提供寶貴意見。
文化局於11月15日至12月14日期間,對《檔案法》進行為期30日的公開諮詢,並舉辦兩場諮詢會,向市民講解是次諮詢的內容,聽取社會各界之意見。是次諮詢涉及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1)加強公共檔案的管理;2)澳門檔案館在檔案制度中擔任的角色;3)加強私人檔案的保護及利用;4)違法處罰制度;5)公共檔案的查閱及6)公共檔案的轉錄。
諮詢文本可於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澳門檔案館和政府資源中心查閱或索取,或於文化局專題網頁下載。歡迎市民於公開諮詢期內通過郵寄、傳真﹙2856 1495﹚、電郵﹙LArquivos@icm.gov.mo﹚或親臨遞交的方式,向文化局提供意見。詳情可參閱諮詢文本或於網上瀏覽www.icm.gov.mo/cn/LArquivos2019。如有疑問,歡迎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59 291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