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就《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繼續廣泛諮詢,尤其為聽取舊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議,於11月30日下午4時假祐漢街市3樓的活動中心禮堂舉行最後一場公眾諮詢場。諮詢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主持,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麥達堯、房屋局研究廳廳長任利凌及法務局法規草擬二處處長梁穎妍出席,約120名市民出席,其中13人發言。
發言者十分關注政府推行都市更新的具體時間表,認為舊區居住環境相對惡劣,缺乏足夠的社區設施和交通配套,舊區更新迫在眉睫,希望政府儘快制定相關法律,改善居住環境和生活質素。亦有多位發言者認為舊區居民多為年老、低收入、或者依靠援助金生活的人士,基本上沒有能力支付高昂的建築費,希望政府能充分考慮舊區居民的經濟能力,研究包括訂定在都市更新規劃內重建的樓宇可額外放高等有效措施,以支付相關建築費,協助舊區居民進行樓宇重建。另外,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的合適性、現金補償的方式、暫住房的租金等問題同樣受到發言者的重視,認為應進一步降低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提供更多重建誘因,並建議以補貼建築費、豁免暫住房租金,或者先安排入住社屋等方式吸引舊區居民參與都市更新。
出席的政府代表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十分關注舊區的居民生活環境、樓宇保養狀況、交通設施配套等問題,並在推動都市更新工作過程中會充分考慮舊區居民的意見。另外,政府代表亦逐一說明了包括樓宇重建百分比、建築費和樓宇放高等問題,並強調樓宇重建須先由業權人和執行實體充分協商,政府會研究制定更多元的補償方式,為雙方提供更多協商空間。對於舊區居民所提出的各項意見和建議,政府會綜合分析和研究,在公開諮詢完結後儘快開展下一階段的主體立法工作。
《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期至12月9日,日前先後共舉行四場公眾諮詢會及三場專業界別專場諮詢會,收集立法會、都市更新委員會、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城市規劃委員會、建築業、物管業、房地產和銀行保險等業界和廣大巿民的意見,累計逾700名市民出席,當中超過100人發言。歡迎市民繼續在諮詢期內透過網站,又或以電郵、傳真或郵寄方式提交書面意見。